“土十條”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
5月31日,國務院正式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成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動綱領。這項計劃因包含十項治理措施而被稱為“土十條”。此前,國務院先后于2013年9月和2015年4月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至此,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的“武器”已全部齊備。
1土壤治理有了軍令狀
“毒地”究竟離我們有多遠?“土十條”的實施又將會怎樣影響我們的生活?頻發的土壤污染事件能否得以遏制,百姓能否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呢?
根據環保部提供的資料顯示,我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其中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達19.4%。從區域上看,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東北老工業基地等地土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范圍較大。鎘、汞、砷、鉛4種無機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現從西北到東南、從東北到西南方向逐漸升高的態勢。重金屬中重度污染或超標耕地達3488萬畝。
針對這些問題,“土十條”首次明確,具體的目標為,到2020年,全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全國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治理從此有了軍令狀和時間表。
2可拉動GDP增長約2.7萬億元
根據環保部測算,實施“土十條”后,可使7000萬畝受污染耕地得到安全利用,可帶動環保產業新增產值約4500億元。同時,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2.7萬億元,可新增就業人口200萬人以上。
“土十條”提出,以農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為重點,堅決守住影響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土壤環境質量底線。各地要以擬開發建設居住、商業、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項目的污染地塊為重點,開展治理與修復。
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陳同斌認為,土壤污染不能上來就“治病”,得先“問診號脈”。要根據污染物的性質、污染的程度,遵循先調查評估,后制定針對性修復方案,再開展修復的步驟進行。
3六地建立防治先行區
“土十條”規定,到2016年底前,國家將在浙江省臺州市、湖北省黃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廣東省韶關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和貴州省銅仁市啟動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
國務院要求,繼續在湖南長株潭地區開展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及農作物種植結構調整試點。實行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面積力爭達到2000萬畝。
“由于土壤污染的自身特點,導致土壤污染治理相比大氣和水而言,周期更長、難度更大、投入更高、效果更慢。”環保部規劃院土壤環境保護中心主任王夏暉研究員說。
4出現毒地終身追責
此外,“土十條”對考核也十分嚴格,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或個人要承擔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的責任人也要終身追責。
“土十條”明確:國務院將分年度對各省份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估,2020年對計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和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在法律層面上,政府要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基本建立,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真正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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