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談判為什么難?
北京今年最嚴重霧霾在持續5天后,終于在冷空氣的裹挾下松開了緊扼住藍天的手。而在另一個半球,本年度環境領域最重要的一次國際會議——巴黎氣候大會已經拉開帷幕。
此次大會的領導人陣容是創紀錄的,有近150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出席會議。這比參與2009年的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的85個以上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還要多得多。同時,這也是聯合國召開21次氣候變化大會以來,中國最高國家領導人首次出席世界氣候大會。各國領導人齊集法國,為最終形成一份符合各國利益的協議提供了政治上的指導和推動力,而中國最高領導人的首次亮相,也體現了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空前重視。
歷次氣候變化大會,歸根結底都是南北兩大陣營在責任問題上討價還價、僵持不下。西方發達國家秉持“平均主義”,要求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也能和他們分擔同樣的減排份額,而發展中國家則要求西方盡早兌現資金、技術援助的承諾。
對此,習近平說,氣候變化是全球性挑戰,任何一國都無法置身事外。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對造成氣候變化的歷史責任不同,發展需求和能力也存在差異。就像一場賽車一樣,有的車已經跑了很遠,有的車剛剛出發,這個時候用統一尺度來限制車速是不適當的,也是不公平的。
在這場“賽車”中已經遙遙領先的發達國家因為已搶占了碳排放的先機,就想剝奪仍處于落后地位的發展中國家的正當排放權益。如同大家圍在一個桌吃飯,發展中國家剛剛落座不久,宴席就要結束了。已經吃了好一會兒的發達國家說,買單了,咱們AA吧。顯然,這是有失公允的。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發展需求和能力本就存在差異,無法以“統一尺度”來要求。為了保證這場“賽車”真正的公平,應根據各國“賽車手”的不同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限速規則”,即減排目標,讓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承擔“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迅速提升,不少國家又對我國“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屬性提出質疑,認為中國應該承擔更多減排責任的論調不絕于耳。誠然,中國是擁有13億多人口的世界人口大國,判斷中國是否進入發達國家行列,顯然不能單憑總量指標去衡量,而應更多地從人均、結構、效益等方面進行評估。雖然中國經濟總量居世界第二,但各方數據顯示,人均GDP、城鄉區域發展、社會福利等與發達國家不可同日而語。近幾日的霧霾遮天蔽日,更表明中國在產業轉型升級、能源結構調整方面,人才、技術、資金等方面的支撐仍較薄弱,中國離實現現代化的路依然較長。
習主席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演講中引用了法國作家雨果的名言,“最大的決心會產生最高的智慧”。當前全球對氣候變化問題的嚴陣以待,或能產生最大的凝聚力,把所有國家的力量團結在一起。在這場“賽車”比賽中,盡管各國出發有早晚之差,速度有高低之異,但終需協調合作,才能奔向共同目標,最終把全球氣候變化保持在可控范圍內。
各國援助資金一覽
11月27~29日在馬耳他舉行的英聯邦峰會特別會議上,英聯邦成員國領導人宣布成立英聯邦氣候資金獲取中心,以幫助欠發達國家和最易受影響的小島嶼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其中,澳大利亞承諾向英聯邦氣候資金獲取中心出資100萬澳元;加拿大宣布將在未來5年投入26.5億加元,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COP21峰會上的演講中表示,將通過節能領域的技術革新為減排溫室氣體做貢獻,并表示2020年將把對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暖措施的支援額較目前增加30%。會前,安倍就宣布將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官民合計增加至每年1.3萬億日元。
中國在今年9月宣布設立200億元人民幣的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并將于明年啟動在發展中國家開展10個低碳示范區、100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及1000個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名額的合作項目。
數說大會
147
147位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首日出席會議。這是自199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次締約方會議以來,首次有這么多的國家領導人出席氣候變化大會。此次大會共有來自195個國家和歐盟的代表團參加,3/4的與會方派出了一號人物。
350
大會期間在主會場布爾歇展覽中心舉辦約350場各類活動。各國政府及各類組織圍繞綠色節能技術、氣候變化融資、氣候變化研究進展、碳交易市場的構建、先進綠色組織和人物評比等主題,開展研討會、新聞發布會、展覽、參觀等活動。
11000
為確保大會安全舉辦,法國調集了1.1萬多名警察和憲兵負責安保工作。其中,約8000人在大會期間負責邊境檢查,以防止恐怖分子溜進法國搞破壞;2800人負責布爾歇展覽中心的安保。不過,展覽中心內談判人員所在區域安全則由聯合國安保人員負責。
70000
預計大會期間巴黎每天公交客流量將增加7萬人(次)。據介紹,195個與會國家及歐盟代表團的人數就已達到約1萬人;全球近2000個非政府組織參會代表人數約1.4萬人;已通過聯合國官方注冊的大會報道記者約3000人。
領導人說
俄羅斯總統普京:
新的氣候協議應基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具有法律約束力,能約束發達國家和其他各國,它的落實應得到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共同參與。
美國總統奧巴馬:
美國認識到自身對造成氣候變化的作用,有責任加以應對。可以建立一個透明系統,以督促相關國家履行承諾,并向目前尚無能力減排的國家提供支持。
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
僅有各國美好的承諾是不夠的,世界需要一份有約束力、有力度、可持續的氣候協議。這份協議應著眼發展低碳經濟的長期規劃,對協議執行情況應定期檢查。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京都議定書》的簽訂未能阻止全球平均氣溫逐年升高,應建立新的國際框架推動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一起行動。巴黎協議要有一個審核國家自主貢獻的共同機制。
巴西總統羅塞夫:
未來達成的新氣候協議應具有法律約束力,而不僅僅是各方美好愿景的簡單總結。這一新協議應包括各方如何應對全球氣候變暖這一挑戰的具體承諾和實現路徑。
印度總理莫迪:
發展中國家應擁有足夠的空間進行發展,發達國家和地區則應根據歷史責任,在2020年前增強減排力度,并盡快落實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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